网络整合营销4I原则

更新时间:2022-10-01点击:

网络整合营销4I原则.当芙蓉姐姐、大S 身材火爆网络时,当越来越多的信息都带着“泛娱乐化的假面”时,一个娱乐至死的年代来临了。

中国互联网的本质是娱乐属性的,在互联网这个“娱乐圈”中混,广告、营销也必须是娱乐化、趣味性的。当我们失去权力对消费者说“你们是愿意听啊,是愿意听啊,还是愿意听啊,绝不强求”之时,显然,制造出一些趣味、娱乐的“糖衣”的香饵,将营销信息的鱼钩巧妙地包裹在趣味的情节当中,是吸引鱼儿们上钩的有效方式。

没错,利益!天下熙熙,皆为利来,天下攘攘,皆为利往。网络是一信息与服务泛滥的江湖,营销活动不能为目标受众提供利益,必然寸步难行。将自己变身为一个消费者,设身处地、扪心自问一句,“我要参加这个营销活动,为什么呢?嚎!”

在这里,我想跟大家强调的是,网络营销中提供给消费者“利益”的外延更加广泛,我们头脑中的第一映射物质实际只是其中的一部分,还可能包括:

1. 信息、资讯。

广告的最高境界是没有广告,只有资讯。消费者抗拒广告,但消费者需要其需求产品的相关信息与资讯。直接推销类的广告吃到闭门羹的几率很大,但是可以化身成为消费者提供的资讯,面对免费利益,消费者的接受度自然会大增。

2. 功能或服务。

3. 心理满足,或者荣誉。

4. 实际物质/金钱利益。

5. ……等待你来填写,相信你能发现更多。

Interaction互动原则

网络媒体区别于传统媒体的另一个重要特征是其互动性,如果不能充分地挖掘运用这个优势,新瓶装旧酒,直接沿用传统广告的手法,无异于买椟还珠。再加上网络媒体在传播层面上失去了传统媒体的“强制性”,如此的“扬短避长”,单向布告式的营销,肯定不是网络营销的前途所在。

只有充分挖掘网络的交互性,充分地利用网络的特性,与消费者交流,才能扬长避短,让网络营销的功能发挥至极致。不要再让消费者仅仅单纯接受信息,数字媒体技术的进步,已经允许我们能以极低的成本与极大的便捷性,让互动在营销平台上大展拳脚。而消费者们完全可以参与到网络营销的互动与创造中来。在陶艺吧中亲手捏制的陶器弥足珍贵,是因为融入了自己的汗水。同样,消费者通过亲身参与互动与创造的营销过程,会在大脑皮层沟回中刻下更深的品牌印记。可见,把消费者作为一个主体,发起其与品牌之间的平等互动交流,可以为营销带来独特的竞争优势。未来的品牌将是半成品,另一半由消费者体验和参与来确定。当然,营销人如何找到能够引领和主导两者之间的互动方法非常重要。

已经被钉在了无以复加的高度,那么YOU 高大的身影在营销中投射的映像,就是I!Individuality (个性) 在网络营销中的地位也因此凸显!对比“大街上人人都在穿”与“全北京独此一件,专属于你”,你就明白专属、个性,显然更容易俘获消费者的心。因为个性,所以精准,因为专属,所以诱人。个性化的营销,可以让消费者在内心产生获得“焦点关注”的满足感,个性化营销更能投消费者所好,更容易引发互动与购买行动。但是在传统营销环境中,要做到“个性化营销”成本会非常高,很难做到推而广之,因此仅仅是极少数品牌品尝极少次的豪门盛宴。但在网络媒体中,数字流的特征让这一切变得简单、成本低,细分出一小类人,甚至一个人,做到一对一行销都成为可能(这一点在无线营销中尤为突出)。天赐良机,怎能不用?

目前,经常有一些初入江湖的朋友,会将SEO、建站、硬广告,认为是网络营销的全部。一招半式的网络营销功夫,显然已经落后于时代!这点可能和现实江湖不同:李寻欢只凭一把飞刀就可以纵横武林;达闻西的集十种杀人武器于一身的要你命3000 却最终成了一堆废铜烂铁。现实的武功可能求精不求多,但这个法则在营销领域显得并不那么适合。网络营销江湖的高手,必须要融会贯通各种武功招式。

在本书的各个章节中,你可能会发现,博客营销的案例与视频营销有交集,而网站建设可能又和SEO难舍难分。整合,将是网络营销的核心制胜法则;一招鲜吃遍天,独步营销武林只能是梦中童话,如果你不听我的忠告,就注定要成为别人的笑柄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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